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于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6、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收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或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和承诺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7、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需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2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公司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30%
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6、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期安排。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8、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了完善的利润分配政策,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分红、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等情况请参见本预案之“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预案之“第五节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1、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之“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浮法平板玻璃,是一种通过浮法工艺制造的平板玻 璃。浮法工艺是一种将玻璃原料(如石英砂、碳酸 钠等)熔化后,将其均匀地浮在锡液上,然后逐渐 冷却固化而成的制造工艺
高透明度、低铁玻璃,又称高透明玻璃、无色玻璃 等,主要用于光伏电池、高档建筑装饰、家电、高
镀膜玻璃是在玻璃表面涂镀一层或多层金属、合金 或金属化合物薄膜,以改变玻璃的光学性能,满足 某种特定要求
在浮法玻璃成型过程中,通过化学气相沉积(CVD) 等方法,在浮法玻璃生产线上直接进行镀膜处理的 玻璃
在浮法玻璃生产完成后,通过磁控溅射、真空蒸发 等技术,在专门的镀膜生产线上进行镀膜处理的玻 璃
低辐射玻璃,是在玻璃表面镀上多层金属或其他化 合物组成的膜系产品,其镀膜层具有对可见光高透 过及对中远红外线高反射的特性,使其与普通玻璃 及传统的建筑用镀膜玻璃相比,具有优异的隔热效 果和良好的透光性
透明导电基板(TransparentConductiveOxides)玻璃, 是一种在玻璃表面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镀上一层透 明导电氧化物薄膜的材料
聚光型太阳能热发电(Concentratedsolarpower)玻 璃,聚光型太阳能热发电是一种应用于集热式太阳 能发电厂的发电系统
光伏/光电建筑一体化(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是一种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 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
化学气相沉积(ChemicalVaporDeposition,CVD) 技术,是利用气态或蒸汽态的物质在气相或气固界 面上发生反应生成固态沉积物的过程
薄膜电池泛指除了单晶/多晶硅电池以外的材料,能 通过光电效应或者光学效应把光能转化成电能的装 置,以光电效应工作的薄膜式太阳能电池
碲化镉(CadmiumTelluride)薄膜太阳能电池,是 一种以p型CdTe和n型CdS的异质结为基础的薄 膜太阳能电池
钙钛矿(Perovskite)是指一类陶瓷氧化物,具有优 异光电特性的。钙钛矿电池是指利用钙钛矿型的有 机金属卤化物半导体作为吸光材料的太阳能电池
SHANGHAIYAOHUAPILKINGTONGLASSGROUPCO.,LTD.
研发、生产各类浮法玻璃、压延玻璃、汽车玻璃、深加工玻璃以及其 他特种玻璃系列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上述同类商品以及原辅材料的 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等配套服务,自有房屋租售。(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玻璃行业作为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历经多年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玻璃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玻璃行业涵盖了建筑玻璃、汽车玻璃、光伏玻璃、电子玻璃等多个细分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能源、通讯等多个领域。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升,中国玻璃行业正逐步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智能车用安全玻璃、大尺寸(1平方米及以上)钙钛矿、铜铟镓硒和碲化镉等薄膜光伏电池玻璃、TCO镀膜玻璃、液晶面板产业用玻璃基板、电子及信息产业用盖板玻璃等玻璃产品列为鼓励类;《建材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提出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支撑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将水泥、玻璃碳排放纳入绿色建材标准,扩大认证与供给,推动深加工和高附加值转型。此外,《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多项政策出台,为玻璃行业的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促进了玻璃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为行业转型升级注入了新动能。
我国玻璃工业经过七十余年的拼搏奋斗,已从弱小走向强大,发展成为门类齐全、产品配套完善、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完整工业体系。作为全球浮法玻璃的最大制造国,我国在全球玻璃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玻璃工业在建筑、交通、新能源、信息等产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不可替代的支撑。
近年来,我国玻璃行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积极成果,产品类型逐渐丰富,主要装备技术水平逐步提升,为玻璃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不断加快玻璃产品向超白、超薄、大尺寸化、功能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目前,浮法工艺成为平板玻璃生产主流工艺,玻璃熔窑、锡槽、退火窑三大热工控制、冷端优化控制、在线缺陷检测、自动切割分片等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智能化、数字化、集成化逐渐成为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科技进步和工艺创新持续推动玻璃性能的提升,使玻璃行业从单一的功能性材料逐步发展为多功能复合材料,应用领域也更加多元化。在汽车行业,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扩张以及汽车轻量化、智能化趋势的深化,推动高端汽车玻璃需求持续增长;在光伏行业,钙钛矿电池和碲化镉电池等新一代光伏技术的崛起,使玻璃从辅材转变为主材,TCO镀膜玻璃在薄膜电池组件中的应用前景广阔;在家电领域,随着消费升级推动,冰柜和烤箱等家电产品对镀膜玻璃的需求持续增长,除雾、耐高温和光效等功能在中高端产品中展现出巨大潜力;在建筑行业,随着绿色发展和节能减排政策的推进,建筑节能玻璃凭借其优异的隔热、保温、降噪等性能,成为绿色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将向自清洁、智能调光、光伏一体化等方向拓展。未来,随着汽车、光伏、家电及建筑等产业的快速发展,玻璃行业将迎来更多发展机遇。本次再融资将有效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助力公司把握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红利。
目前,玻璃行业仍面临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市场对高端玻璃日益增长的需求。这种结构性矛盾制约了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和效益提升,玻璃行业亟需通过技术进步、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等手段,优化产能结构,培育新的应用领域和市场增长点,以实现高质量发展。本次再融资符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导向,有利于推动玻璃行业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升级。
公司作为玻璃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企业之一,始终致力于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通过本次再融资,公司将提升高端玻璃制造能力,积极推进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通过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降低能耗和排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大连耀皮与天津耀皮为公司重要浮法玻璃生产基地。大连耀皮凭借高质量的产线设备,目前生产线年,超过国内同行业生产线平均寿命。
公司计划对大连耀皮浮法玻璃生产线进行冷修及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生产线的技术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计划对天津耀皮在线镀膜能力进行升级,提升产品性能并进行节能化升级改造,降低能耗,减少运营成本。
上述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产品将能够更好地适应汽车、光伏、家电及建筑等下游领域的发展要求,提升玻璃产品竞争力,优化产品结构,实现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端玻璃市场的相对领先地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当前,玻璃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深入推进以及市场对高端玻璃需求的增长,高端玻璃产品迎来更多发展空间。通过本次再融资,公司将进一步满足汽车、光伏、家电及建筑等领域对高端玻璃的需求,同时推动公司进一步向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转型,提升生产效率和环保水平,为公司抓住行业发展的新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巩固公司在玻璃领域的市场地位,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增强盈利能力。
本次再融资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契合国家关于高端玻璃材料、绿色制造领域的相关产业政策,并与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契合,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本次再融资将为公司拓展主营业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提供资金支持,再融资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巩固在汽车玻璃、光伏玻璃、家电玻璃及建筑玻璃等领域的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公司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分红,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期安排。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公司前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10个会计年度,前次再融资存在最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总额30%的情形,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决定将超出部分金额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已考虑上述因素的影响,调减后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确定为1,679.01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参与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8%,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直接持有上海建材100%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上海建材,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地产集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需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一)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加强钙钛矿,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基板TCO玻璃制造与升级)
项目名称: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额:28,830.9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8,830.99万元项目建设期:24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通过购置原料混料机等输送设备,升级改造生产线的配料系统;通过对浮法玻璃产线的核心设备熔窑重新设计,购买新的耐火材料,砌筑熔窑;升级自动化燃烧控制系统,实现熔窑生产线节能减排;购置锡槽壳体和耐火材料、加热系统及退火窑传送等设备,对原有锡退部分进行更新,提高产品质量;通过购置在线玻璃质量检测、切割和包装自动线数字化设备,实现生产线、项目投资概算
大连耀皮的浮法玻璃生产线为行业内相对优质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年完成首次冷修。凭借高质量的产线设备,该生产线在首次冷修后至今已平稳运行18年,已经超过国内玻璃产线平均使用寿命与产线自身设计寿命。
熔窑是浮法玻璃生产的核心装备,由耐火材料砌筑而成,在长期的高温作业下逐步被侵蚀,具有一定的使用寿命,熔窑性能直接决定了单位制造成本、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大连耀皮浮法玻璃生产线熔窑因长期运行导致侵蚀严重,满负荷运行时长降低,能耗增加,已经影响到熔窑运行的经济性和安全性,亟需对浮法玻璃产线的核心设备熔窑进行升级改造,保障产线
()节能升级与自动化改造能有效降低运行成本,是行业发展必然趋势玻璃制造过程中能耗高、排放大的问题不仅对环境造成负担,也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根据2022年发布的《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国进一步下调了玻璃企业废气排放中每立方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限值。随着我国玻璃行业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玻璃行业需要进行节能改造,以更好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响应“双碳”目标。
目前,由于产线运行已经超过设计寿命,大连耀皮生产线部分工段已出现自然损耗,燃料消耗和维护费用上升,造成产品成本上升。本项目将实施节能改造,升级自动化燃烧控制系统,实现熔窑生产线节能减排,同时安装余热锅炉,热泵和屋顶太阳能,降低能源消耗。更新升级废气脱硫脱硝处理系统等设施,提升污染处理能力,提升产线效益,实现绿色发展。此外,大连耀皮浮法玻璃部分工序仍由人工操作,通过本项目实施,将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自动化、数字化水平,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3)本项目完成后产线能够更好地生产高附加值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随着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高附加值玻璃需求量将持续增长。大连耀皮凭借技术优势,相关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在汽车、光伏、光热及工业等领域。在汽车领域,大连耀皮AutoLow-E玻璃可应用于天窗、前后风挡与侧窗,在夏季隔热和冬季保温方面效果显著,提高能效和舒适度;在光伏领域,大连耀皮TCO玻璃采用CVD技术,具有不同的雾度和导电水平,性能优异,外观自然,颜色适当,广泛应用于碲化镉电池与钙钛矿电池;在光热领域,大连耀皮超白CSP玻璃具有优异的透过率性能,能够满足光热发电领域对高透光率材料的要求;在工业领域,大连耀皮凭借独特的制造工艺与优良的质量控制,生产的工业玻璃产品能够满足盖板、触摸屏、医疗载玻片等多种精细电子玻璃的应用需求。
为保障高附加值玻璃产能与生产效率,大连耀皮需通过升级改造对熔窑进行针对性优化。熔窑设计需充分考虑熔窑维修的便捷性以及生产的易操作性,优化熔窑结构,降低高温环境对窑体的侵蚀以更好适配高附加值玻璃产品生产。为抓住市场机遇,大连耀皮需要通过本项目实施对产线设施进行升级,以更好适应高附加值产品生产,提升产品性能,从而实现产品结构优化,保持市场竞争力。
在汽车领域,大连耀皮的AutoLow-E玻璃已被丰田、本田、小鹏、蔚来、北汽、长安、上汽、一汽、东风等多家知名汽车厂商采用;在光伏领域,大连耀皮TCO玻璃产品在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主要用于钙钛矿电池与碲化镉电池等,主要客户包括京东方、仁烁光能、万度光能、协鑫光电、极电光能、纤纳光电、中国建材集团、龙焱科技、开封宸亚等知名企业;此外,大连耀皮高透过率超白玻璃原片在聚光太阳能光热发电领域表现优异,多年来持续为国内外光热项目及热利用项目供货,产品广泛应用于中国能建西北院、中国电建西北院、首航节能、兰州大成、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龙源电力集团、中船集团、鲁能集团、三峡能源、大唐集团、深圳华强等知名企业的项目。国外项目涵盖美国、法国、澳大利亚、中东、南非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自身丰富的客户储备以及耀皮玻璃分布海内外的销售渠道,能够保障本项目实施完成后稳步实现未来收益。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大连耀皮生产线将具备更强的灵活性和技术能力,能够生产更多符合光伏、光热、汽车及工业等领域需求的高性能玻璃产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和产业政策导向。此外,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大连耀皮玻璃产品将在膜外观性能、产品规格及配套服务等方面全面得到提升,通过改善TCO玻璃色差、增加镀膜产品净宽、引入高精度切割系统等,更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为产能消化奠定扎实基础,主要情况如下:首先,通过改善TCO玻璃的色差,使其能够更好适用于BIPV并且满足客户对高品质外观的需求;其次,增加镀膜产品宽度,在契合行业发展趋势的同时,提升出材率,减少折边损失,提高经济效益;最后,新增磨边设备和引入全自动切割系统,提高产品质量和解决切割精度问题,并通过引进自动化取片设备避免镀膜面污染,确保产品的高洁净度。
大连耀皮拥有30年浮法玻璃生产经验,多年来在玻璃制造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优势,拥有先进的浮法玻璃制造技术及工艺。大连耀皮凭借领先的技术水平和行业经验,拥有顺利完成本项目的专业能力与技术储备。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将由富有丰富项目经验的团队管理人员主导,其中熔窑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电气机械设备安装等相关技术人员均具备多年的产线运营及多次的高端装备技术升级项目管理经验。耀皮玻璃拥有业内全面、先进的技术体系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具备保障顺利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16.38%,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7.36年(含建设期),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本项目已经大连金普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备案,并取得了《大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文件》(备案证号:大金普科工备〔2024〕42号)。
本项目已取得大连市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无需编制环评的说明,该项目无需纳入环评管理。
项目投资总额:9,964.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490.00万元
计划新增减反射镀膜系统、宽镀膜系统、TCO专用测量仪器,改造现有镀膜设备。在现有切割包装系统中,优化切割系统并采用下表面取板方式;增加纯氧管路并采用纯氧喷枪系统,提高燃烧效率,减少废气量和氮氧化物浓度,同时将液氧供应改为常压气态氧气供应系统。新增新型着色剂开发及模拟设计软件,优化工艺参数。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9,964.5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9,49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相较于普通玻璃,镀膜玻璃会在玻璃表面涂镀一层或多层金属、合金或金属化合物薄膜,改变玻璃的光学性能,以实现节能、隔热、防紫外线、导电及减反射等多种功能。因此,相较于普通玻璃,镀膜玻璃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对高性能玻璃产品的多元化需求。天津耀皮拥有的浮法玻璃生产线能够实现自动化和精密控制,满足客户对玻璃性能的严格要求。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天津耀皮将通过升级镀膜梁来提升在线镀膜能力,增加在线镀膜玻璃的产量,满足市场对高性能在线镀膜玻璃的需求,推动产品结构实现优化升级。
玻璃生产过程中,配合料的制备、熔化、澄清、均化、退火以及后续工艺都需要消耗大量能源,从而使整个玻璃行业存在能耗大,资源消耗多等特点。当前,我国玻璃行业的节能环保取得了很大进展,但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及大气排放标准日趋严格,节能环保依然是浮法玻璃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国家“双碳”政策的要求下,节能增效将进一步成为浮法玻璃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
本项目计划针对产线进行纯氧燃烧改造,同时增加纯氧喷枪、LNG(液化天然气)后备系统和引入现场制氧系统,替代液氧供应以降低用氧成本并提高生产稳定性等措施,降低能耗,实现降本增效。
汽车智能化的加速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推动了自动驾驶系统、车载信息娱乐屏幕和HUD(抬头显示)等车载电子设备和显示技术的广泛应用。
然而,电子屏幕在强光环境下容易产生反射,特别是在天幕玻璃、侧后档等大面积玻璃区域,反射光问题更为严重,不仅降低车内隐私性,还容易造成驾驶员视觉疲劳,存在安全隐患。减反射镀膜技术通过在玻璃表面沉积特定厚度的薄膜,利用光的干涉原理,有效降低玻璃表面的反射率,提升透光率。该技术可以减少车载电子屏幕上的反射干扰,提高画面清晰度和色彩还原度,带来更佳的视觉体验;同时,降低外界光线对驾驶员视线的干扰,缓解视觉疲劳,提升驾驶舒适性和安全性;此外,还能减少车内光线外泄,提升车内隐私性,营造更舒适的驾乘环境。随着汽车智能化趋势的不断加速,减反射镀膜玻璃将成为未来汽车玻璃市场的重要发展方向,为智能汽车提供更安全、更舒适的驾乘体验。
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与智能化时代的到来,汽车减反射镀膜玻璃正在成为汽车玻璃新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市场前景和应用价值。为迎合未来汽车玻璃发展趋势,通过实施本项目,天津耀皮将新增减反射镀膜梁系统,提升汽车领域高技术、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的产能规模。
光伏电池主要分为晶硅电池与薄膜电池,薄膜电池主要有钙钛矿电池与碲化镉电池等。当前,碲化镉电池基于弱光性、柔韧性、色彩多样性及透光率等方面的优势,相比于传统的晶硅电池,在BIPV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多。此外,钙钛矿电池的理论光电转换效率高于晶硅电池,同时凭借低成本、应用前景广泛、制备工艺简单等优势,正在成为薄膜电池领域新的发展方向。2023年以来,钙钛矿电池的成本优势以及能源转换效率逐渐显现,钙钛矿领先厂商已经开始从实验室玻璃在光伏技术路线的转变中,尤其是应用于碲化镉电池与钙钛矿电池的TCO玻璃,逐渐从辅材成为主材,成本占比显著提升。在传统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路线中,玻璃仅作为组件环节的封装材料,起保护组件和透光的作用;而在薄膜电池组件中,主要由TCO玻璃作为衬底,直接参与了薄膜电池的制备,属于薄膜电池的重要组成材料。随着光伏技术的不断发展,TCO玻璃的性能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公司需要进一步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抓住未来的战略机遇。
(1)项目技改方向与市场趋势相同,高端汽车玻璃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24年中国汽车市场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汽车销量累计完成3,143.6万辆,同比增长4.5%。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5%,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带动了汽车玻璃行业的繁荣,并在产品升级和使用面积增加的双重驱动下,推动汽车玻璃行业向高端化发展。
相较于传统玻璃,汽车减反射镀膜玻璃主要应用于车载信息系统、自动驾驶辅助系统和导航屏幕,能够有效降低驾驶员视觉疲劳,提升驾驶安全性和舒适度。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减反射镀膜玻璃在天幕玻璃、侧后档等部件的应用,能够减少外界光线对车内屏幕的反射干扰,同时增强车内隐私保护。因此,汽车减反射镀膜玻璃在汽车玻璃市场中具有独特优势,更加契合未来汽车行业发展趋势,能够为公司在汽车玻璃领域持续保持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政策加码,降低建筑碳排放势在必行,持续推动BIPV市场扩容。住建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方面,要开展建筑光伏行动,“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碲化镉电池更适用于BIPV领域,其轻薄柔性的特点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BIPV
曲面和不规则表面。未来随着节能建筑要求的提高, 行业不断发展也将带动碲化镉电池行业实现需求增长。
随着工艺技术突破,钙钛矿电池转换效率不断提高,钙钛矿电池产业化进程将进一步加速。2023年,全球首条GW级钙钛矿组件量产线月正式投入量产,开启了钙钛矿技术GW级规模化量产时代。宁德时代、比亚迪、京东方多家知名企业也纷纷宣布将积极布局钙钛矿技术,并计划建设相关产线年以来,钙钛矿电池凭借更好的成本效益和高效的能源转换能力,产能扩展速度逐渐加快。
作为钙钛矿电池和碲化镉电池的重要组件,TCO玻璃市场需求也将实现增长。天津耀皮将通过本项目实施,布局TCO玻璃产能,进一步优化TCO玻璃产品的技术性能,增强公司在薄膜电池组件及新兴光伏技术应用领域的竞争力,为未来市场拓展奠定坚实的技术与产能基础。公司将在现有丰富客户储备基础上,抓住薄膜电池增长带来的市场机遇。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天津耀皮的产品性能和市场竞争力。通过优化TCO玻璃镀膜工艺,改善膜层均匀性和颜色表现,不仅提升了产品美观度,更满足了BIPV领域对光电转换效率和外观一体化的双重需求;镀膜宽度的扩展提高了出材率,增强了产品在光伏电站和建筑玻璃市场的竞争力;同时,升级的包装系统有效解决了大尺寸玻璃加工难题,改变取板方式以更好地保护镀膜面,确保产品质量;布局汽车玻璃减反射镀膜玻璃产能,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对驾驶舒适性和隐私性的需求;此外,通过引入新型着色剂和模拟设计软件,优化了生产工艺参数,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稳定性。
本项目也将通过对现有熔窑进行改造,增加纯氧管路并改造为纯氧喷枪系统,提高燃烧效率。同时改造氧气供应系统,增强氧气供应的稳定性,降低氧气成本。
改造完成后,使用纯氧燃烧能够使反应速度加快,火焰温度更高,有效提高熔窑的热效率,使得熔化率增大,降低玻璃液单位热耗同时减少有害物质生成。
天津耀皮拥有丰富的镀膜玻璃生产经验,多年来持续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与新产品研发工作,已经形成了独特的技术优势。在团队储备方面,自1997年以来,丰富的技术升级改造经历与项目实施经验。此外,耀皮玻璃拥有业内全面、先进的技术体系和丰富的技术升级改造经验,天津耀皮在自身深厚的技术沉淀基础上,再进一步结合耀皮玻璃的专业优势,具备顺利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17.75%,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6.52年(含建设期),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本项目已经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并取得了《天津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证号:津滨审批一室备〔2025〕209号)。
本项目已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复函,该项目可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679.0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前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10个会计年度,前次再融资存在最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总额30%的情形,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决定将超出部分金额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已考虑上述因素的影响,调减后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确定为1,679.01万元。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为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的形式进行债务融资,增加了公司的债务规模及财务负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2.03%,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81.03%,流动负债比例较高。因此,通过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债务比例,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整体不断扩张,用于原材料采购、人力支出、市场开拓等成本费用不断上涨,流动资金的需求缺口持续扩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支撑公司日常采购、管理、营销等经营所需,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本实力,推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系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适当确定。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75,604.65万元、558,774.23万元和563,585.33万元,总体保持增长态势。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规模也相应增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能够部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营运资金缺口的需求。
公司面临行业周期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当风险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时,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而在市场环境较为有利时,又有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而失去发展机会。
综上所述,补充适当的流动资金金额,能够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产生的部分营运资金缺口,提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业务长期发展,具有必要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实施的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给公司注入较为充足的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1,679.0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未超过3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要求。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以法人治理为核心的现代公司制度,形成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环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建立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的规定。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公司业务的拓展和资本结构的优化,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端玻璃产品产量占比提升,有利于未来更好地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及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为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和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方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得以提高,有效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同时,通过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资项目的建设并产生综合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有所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并逐步实现预设目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将通过稳定健康发展为公司股东持续贡献回报。
综上,经过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整体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与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围绕公司主业展开,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还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满足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及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Kaiyun中国